今天突然想起1998年的耶誕節,那時候的2311寢因為瘋狂熱愛耶誕節的室友整日放著Mariah Carey的「All I Want for Christmas is You」洋溢著一股青春衝動的氣息,莫名地,我也因為這股青春衝動改了車票跑去台中。
「我在台中等我哥一起回台北」都忘了當時沒有手機的年代是怎麼和他聯絡的,也忘了當時是什麼藉口讓懶惰如他和我一起晃遊,總之那一年耶誕晚餐是和他一起在台中吃得,然後在CALL機響個不停的情況下--很不甘願的結束在台中的行程,坐火車繼續北上到台北赴原本和高中同學說好的舞會約。
臨上火車之前我拿出小禮物:「欸!聖誕快樂!」
他打開禮物很自然地說:「是我喜歡吃得薄片巧克力欸。」呵!當然是你喜歡吃得巧克力啊!老謀如我怎麼可能不先去調查你喜歡吃什麼,不過我很喜歡他當時的自然,甚至在後來的日子時常想起那個自然態度是不是藏了什麼意涵?
1999年的耶誕節我已經是大二的學生了,換了室友、換了宿舍,連原本是班上同學的他都轉學去了台北,轉學後就沒在聯絡。鼓起勇氣打給他卻絲毫沒有生疏的感覺,還是很爽朗地說著「好!」然後準時出現,告訴我現在的他對台北非常的熟稔,在台北車站到西門町附近繞啊繞,講一大串現在學校的事情。


